一言以蔽之,我討厭所有形式的不自由。
個人意見總歸就是個人意見而已,沒有必要上綱上線覺得自己的想法需要被所有人接受。有不同意見可以溝通,但不意味著可以要求對方不發表意見。
一篇文章的好壞與否,適當與否,每個人心中都有判准。
可以不喜歡,可以表達不喜歡。但沒有理由因為不喜歡就干涉別人發文的自由。
港真lofter本身的限制還不夠多嗎,我覺得這個發文環境已經夠綁手綁腳了,為什麼總還要有這麼多自綁手腳的規定跟默契啊。
對我來說,看見不喜歡的東西的時候當然有,笑一笑過也就罷了,如果真的有觀念不同,那也該是好好溝通,不能互相說服,至少也該尊重彼此立場不同的事實。
我知道這是一種相對主義的觀點,但確實在同人這件事上,我們所有人都是摸著一部份象斷章取義的瞎子,我們都捧著片段的真實加上個人的理解,那本來也就沒有所謂真正的對與錯。
很多道德上的觀念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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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是純粹的題外話,也是我個人上綱上線的衍生,想說只是發一篇意見太沒營養了,順便寫點單字介紹。
2016年德國所選出來的代表字眼是「後事實時代」。
在互聯網興起以後,我們大多數人所接觸新聞與新知的方式改變了。
在過去,大部分的人都是透過傳統的媒體(報紙、電視)有一個特定的、共同的接收管道。但是在互聯網的興起以後,我們可以選擇自己所想要的知識類型、想要聽到的話語。
台灣人戲稱這個是「同溫層」,在英文中這個是所謂的「回音房」(echo chamber),也就是,我們會過濾所得到的資訊,透過社交媒體的操作,屏蔽不喜歡的聲音,留下我們所認同的聲音而已。
這也意味著某種程度上,真實是什麼不重要了,我們只需要聽見自己想知道的、認同的觀點,異己的聲音變得很小甚至沒有,臉書演算法,google的演算,透過這種過濾,現代人在面對知識的新的危機是,在以為吸收了更多新知的同時,事實上我們只是不斷的在強化自己的觀點而已。
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我最近學到了很多有趣的英文單字,很多尤其用來形容現在的美國大學校園。在今年初,紐約時報有一篇文章標題是《美國大學過於「安全」了》,裡面提到,有許多美國校園試圖在校園內保持「政/治正確」的立場,甚至是拒絕政/治不正確或是曾經發表歧視性言論得獎者進入校園內。
而這是不對的,因為只有不同才能訓練我們知道如何捍衛認同,才會讓我們知道原有的認同有什麼不足。這不必然意味著不對的事情會因此變成正確的,只是只有透過接納那些,才能夠真正的形塑出正確,或是至少更接近正確。
英文有一個新詞彙形容這樣的新生代,bubble-wrapped,字面意義上的理解就是,裹著泡泡紙的人,因為我們只聆聽這些同溫層內的聲音,反對聆聽異己者的意見,所以在離開校園以後,在看見真實的世界時,忽然不知道怎麼捍衛自己的信仰。
我在這件事情上吃了很大的虧,花了很多時間重新學習去聆聽不同的意見。
羅爾斯在他的《政治自由主義》裡面說道,理性公民社會的其中一個條件是,所有人都能夠真正的相信每一個人的意見都是通過理性思考而得,願意真正的去衡量每一個理性選擇的成本,那才是公民社會與公共事務的立基點。
我在實踐的過程也總是提醒自己「別把其他人當白癡」(雖然,舉例來說,當我面對護家盟的時候真的很難不把對方當白癡),但還是至少要試圖理解對立者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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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真的跟tag沒有什麼關係了⋯⋯tag也並不是這麼重要的事。
我只是覺得,嗯,改變自己比改變他人容易?
原則性的東西當然值得捍衛,但是至少以我個人的立場來說,還是希望能夠做到最低限度的干涉他人自由⋯⋯我們當然都有捍衛自己權利的權利,只是或許捍衛任何的權利以前,值得先思考一下,這是不是其他人的權利?以及,我們感覺自己的權利被冒犯,原因如果一定程度只是建立在不同的價值觀之上,是不是有即使剝奪了他人的權利,也要堅持捍衛的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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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睡前聽TED Podcast,新一期的主題是How we can face the future without fear, together ,剛好提到了相關的概念。
“I think we need to do that in order to realize that we can disagree strongly and yet still stay friends. It's in those face-to-face encounters that we discover that the people not like us are just people, like us.”
但聽的過程讓我意識到遺漏了兩點沒說。(如上)
1. 這種同溫層是造成極端化的原因之一。
2. 而聆聽不同為什麼重要,是因為只有能夠自在的與不同的觀點辯論——而我們仍然是朋友——那麼,我們也才能發現,在那些不同之下,我們仍然有更多相同的地方。
第二點太重要了,昨天居然忘了寫上。匆忙補上。